簡易升降機和升降平臺的區別
按照我國的相關規定,簡易升降機屬于特種設備,是需要報檢的,而升降平臺則不需要,那么這兩種設備有什么區別呢?
1、歐盟將升降設備按照用途分為升降工作平臺、電梯、施工升降設備三類。升降工作平臺是將平臺上的人員(帶或不帶物料)運送到工作位置并進行作業的設備,不具有貨物運輸功能,上述物料指的是工具或材料,不是要通過升降平臺運送至工作位置后進行搬運轉移,而是提供給作業人員在工作位置上作業時使用;電梯是用于固定樓層間人員和貨物運輸的設備;升降設備則是用于施工工地人員和貨物運輸的升降設備。
2、我國將升降設備分為升降工作平臺、電梯和升降機三大類。升降工作平臺分為固定式升降平臺和移動式升降平臺;電梯分為乘客和載貨電梯、斜行電梯、雜物電梯、僅載貨電梯、樓梯和傾斜式提升平臺、為行動不便人員使用的垂直提升平臺、用于進入到工作位置的電梯等等;升降設備屬起重機械,分為簡易升降設備和施工升降設備兩種。
僅載貨電梯是僅用于運送貨物的升降設備,包括一個裝載和卸載時可進人的運載裝置,運載裝置沿著與垂直傾斜角不大于15°的固定導軌運行,服務于固定層站,且僅由受過培訓并得到授權的人員使用;
簡易升降機是以曳引機、卷揚機、電動葫蘆、液壓泵站等作為驅動裝置,通過鋼絲繩、齒輪齒條、鏈條或液壓缸等部件帶動貨箱,在井道內沿垂直或與垂直方向傾斜角小于15°的剛性導向裝置運行的僅用于運載貨物的起重機械。